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规模与上年持平,明确用于支持建设重大项目、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与此同时,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首次达到30万亿元,财政政策坚持“更加积极”的总基调,而专项债券正是其中的核心发力点。
一、政策定位与年度目标
根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三大方向:建设重大项目、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
2026年赤字率拟按4%左右安排,与上年持平;赤字规模5.8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300亿元。从整体资金拼盘看,除专项债外,2026年还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50亿元,发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8000亿元,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新增政府债务总规模达到11.89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6年预算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在新增政府债务总额11.89万亿元中,中央债务规模占比达56.3%,体现了“中央加杠杆、地方降风险”的政策导向。
二、管理机制重大变革: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
2026年专项债管理机制迎来系统性重塑。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 ,提出7方面17项举措。
(一)投向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此前专项债以“正面清单”明确支持领域,地方自主决策空间有限;2026年全面转向“负面清单”管理。
根据国办发52号文,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投向领域“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此举大幅拓宽了申报范围,尤其为新质生产力、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打开了政策通道。
(二)“自审自发”试点扩围
专项债项目审核权限从国家层面下放至省级,试点地区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即可组织发行,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项目清单同步备案。
首批试点为国办发52号文明确的10个省份和河北雄安新区(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及河北雄安新区)。2026年4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新增试点范围,至此试点地区扩围至14个。
试点推行后,试点地区发行效率明显提高。据财政部披露,2025年试点地区新增专项债发行总额和增量均显著高于非试点地区。纳入试点后,福建省、江苏省2026年一季度新增专项债实际发行规模均超过计划发行规模。
(三)资本金比例提高
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国办发52号文将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高速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纳入资本金正面清单。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上限由25%提高至30%,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
(四)偿债机制完善
国办发52号文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打破此前仅能依靠项目自身收益偿债的限制,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
三、重点投向领域详析
2026年专项债资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方向,投向结构持续优化。
(一)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占比最高
据财政部网站发布的2026年1月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1月新增债券资金中,投向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达1276.60亿元,为第一大投向领域。一季度新增专项债投向中,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占比约29%。
(二)交通基础设施
一季度交通基础设施投向占比约19%。涵盖民用机场、铁路、收费公路等领域。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
一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向占比约13%。湖北省一季度新增专项债券145.3亿元用于重点支持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等196个重大项目建设。
(四)土地收储:政策落地加速推进
土地收储是2026年专项债的一大亮点。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明确申请发行专项债的土地储备项目须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对应的标识码。
存量闲置土地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等,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各地积极响应。到2026年2月末,多个省市已公示拟使用专项债收购闲置存量土地方案。重庆拟收回土地101宗;长沙、深圳、杭州等城市也密集发布相关公告。
(五)存量商品房收储:财政端形成“以购代建”组合工具
财政部发布的《2025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明确,2026年将“落实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此举形成财政端“以购代建、以存补保”的组合工具,加速尾盘与存量房回款。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各地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六)新基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6年专项债投向进一步向新质生产力领域倾斜。国办发52号文明确将低空经济、量子科技、商业航天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纳入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培育发展未来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为专项债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顶层政策依据。
1月新增债券资金中,投向新型基础设施48.08亿元,投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33.44亿元。山东省一季度用于新兴基础设施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的资金达24.5亿元。
四、发行节奏与实际进展
2026年专项债发行呈现明显提速态势。财政部向各地提前下达部分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较往年提前1个多月。
据财政部2026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发布会披露:一季度全国新增专项债共发行1159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96亿元,增长20.8%;拨付专项债券资金672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96亿元,有力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新增专项债主要用于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和支持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截至一季度末,新增专项债发行量占全年新增专项债发行限额的26.4%,发行进度较去年同期加快4.6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广东、江苏、山东新增专项债发行额居前。
五、专项债券用于化债:稳增长与防风险并重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支持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加快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防虚假化债。
根据财政部此前部署,我国推出10万亿元化债组合拳:2024年到2026年,每年发行2万亿元再融资专项债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总计6万亿元;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5年累计安排4万亿元。2026年化债资金仍然充裕,仍有2.8万亿元专项化债资金(2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债+8000亿元新增专项债用于化债)。
据财政部发布会披露,一季度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券全国共发行9604亿元,完成全年限额2万亿元的48%,拨付专项债券资金5904亿元,有力支持地方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多地提出加快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目标。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聚焦融资平台 “经营性债务” 化解,提出“分类有序”推动改革转型。
信息来源: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及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权威媒体公开报道。
说明: 本文依据上述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具体项目申报要求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地方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