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框架与资金规模
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755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8000亿元用于“两重”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中,中央本级支出约1420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约6130亿元。数字化转型专项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二、专项定位与支持方式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按项目安排,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重大科技进步等。
数字化转型专项由国家数据局牵头申报储备,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审核。按核定项目总投资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补助资金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三、重点支持领域
2026年度数字化转型专项聚焦以下方向:
1. 工业制造领域: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供应链协同等
2. 现代农业领域:智慧农业、农产品溯源、农业大数据等
3. 医疗健康领域:区域医疗数据互通、智慧医院、远程医疗等
4. 金融服务领域:金融数据治理、数字普惠金融等
5. 交通运输领域:智慧交通、车路协同、物流数字化等
6. 电力能源领域:智能电网、能源大数据平台等
7. 数据基础设施:数据流通设施、算力设施、数据中心绿色改造
8. 数据要素市场:数据采集标注、数据交易平台、数据服务生态
9. 数字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支撑
10.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数据中枢、一网统管、智慧民生等
四、申报主体与条件
主体资格: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不支持联合申报。运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已承担同类专项未完成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
投资门槛:
- 一般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 数字产业集群方向: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 软件投入(含云服务、定制开发、数据治理)占比不低于30%
项目进度:申报时项目完成进度不超过50%,且须在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
前期手续:须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环评、用地等手续齐全。
禁止重复申报: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清单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相关申报指南,材料包括:
(一)基础资质文件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 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二)核心申报文件
- 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包含项目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前期手续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总投资构成和资金筹措方案、预期效益等
- 项目技术方案
- 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方案(列明软件投入占比)
(三)专项证明文件
- 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 用地预审、环评、节能审查等批复文件
- 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软著等)
- 真实性承诺书
六、审核程序与监管
申报流程:项目单位提出资金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汇总申报单位(省级发改委等)审核→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一专项一办法”原则,制定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投资支持标准、资金安排方式等。
项目监管: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在线监测、动态监管。项目实施中须定期报送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未按计划实施或资金违规使用的,依规处理。
七、禁止申报情形(负面清单)
以下项目不得申报:
- 以土建工程建设为主的写字楼、产业园、产业基地
- 房地产开发项目
- 楼堂馆所
- 涉密工程
- 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
- 申报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八、申报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项目单位对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虚假申报将依规处理。
时间节点:各批次申报窗口期约为30天,逾期系统关闭。请关注国家数据局及省级主管部门通知。
进度控制:已完工或投资完成超过80%的项目不得申报。
手续完整性:备案、环评、用地等前期手续缺项的无法进入评审。
杜绝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请多项中央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