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零碳产业园区规模化建设关键之年,国家级示范园区目标扩容至100家左右,中央与地方多层级政策协同发力,明确申报条件、建设标准与资金支持体系,多地形成成熟实践案例。依托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零碳园区已成为地方绿色转型、产业升级与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要载体。
在“双碳”战略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背景下,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已从试点探索上升为国家层面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作,成为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随着国家及地方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零碳园区建设迎来政策、资金、市场多重机遇,为各类园区及市场主体参与建设提供了清晰方向与坚实支撑。
一、政策背景与顶层设计
(一)政策演进与体系构建
我国零碳园区建设经历了地方自主探索、国家规范引导、全面统筹推进三个阶段。202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造一批零碳园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作出部署;2025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标志着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正式启动;2025年12月26日,三部门联合公布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共纳入52个园区,其中江苏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江苏常州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均在列,该名单明确园区需按指标要求编制建设方案,后续需通过验收方可正式认定为国家级零碳园区。
2026年,零碳园区进入规模化、规范化建设新阶段,“十五五”期间规划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逐步形成国家顶层设计、地方配套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政策与工作体系。
(二)政策框架构成
当前零碳园区政策框架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各层次相互衔接、协同发力,确保建设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国家顶层设计文件,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2025年6月3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为核心,明确零碳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与核心工作要求,是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的根本遵循;
二是配套技术规范,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建设与评价,核心技术依据为《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附件3《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该附件明确了园区建设的评价指标、核算标准等核心要求;同时,中国节能协会颁布实施的《零碳园区评价技术规范》(T/CECA-G 0344-2025)团体标准,为园区建设提供了补充技术支撑,该规范由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联合编制,是园区开展零碳建设的重要参考;
三是地方实施政策,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四川、湖南等多地结合本地能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台零碳园区建设落实举措与配套奖补政策,形成国家引导、地方落实、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具体政策详见下文对应地方奖补部分。
(三)零碳园区内涵界定
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优化、技术应用、机制创新等综合措施,实现园区范围内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并达到近零水平,具备实现净零排放条件的现代化产业园区。碳排放核算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覆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等直接排放,以及外购电力、热力等间接排放,相关核算方法详见《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附件4《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
二、申报要求与工作流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申报主体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为主,可适度扩展至符合条件的省级新兴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 建设范围可为园区全域,或具有明确边界、相对独立的“园中园”片区;
3. 园区具备较为完善的能耗、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与管理基础;
4. 园区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二)申报工作流程
1. 前期筹备阶段: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园区碳排放核查,编制建设实施方案与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省级初审阶段: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省级部门开展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3. 国家复核阶段:通过国家“双碳”管理相关平台线上申报,提交第三方碳核查报告,参加专家评审与答辩;
4. 公示授牌阶段: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后续需按要求推进建设、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认定为国家级零碳示范园区,并纳入相关支持范围。
以上申报流程详见《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组织实施”部分,明确了申报、初审、复核、公示纳入建设名单及后续验收认定的全流程要求。
(三)核心评价指标
零碳园区评价指标分为核心指标与引导性指标,核心指标为刚性要求,引导性指标为提升方向。
核心指标以单位能耗碳排放为主要依据,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不高于0.2吨/吨标准煤;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园区,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不高于0.3吨/吨标准煤。
引导性指标主要包括: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不低于90%;园区内企业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能耗限额标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不低于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0%。
化工园区等特殊类型园区,还需同步满足行业专项管理规范与认定标准。
三、资金支持体系与重点方向
(一)国家层面支持政策
1.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零碳园区建设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单个园区最高可达3000万元,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系统、能碳智慧管理平台、节能降碳改造等项目;
2. 设备更新改造贴息:对符合方向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按年利率1.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2年,支持光伏、储能、高效节能装备、碳监测管控等领域装备更新;
3. 碳减排支持工具: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绿色电力、储能、CCUS、节能降碳等项目建设;
4. 专项债券与绿色债券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零碳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优先纳入债券支持范围,开辟绿色通道;
5. 政策性金融支持: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中长期优惠信贷支持,贷款利率适度下浮,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地方配套奖补政策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配套资金支持,形成叠加效应,具体政策如下:
1. 四川省: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相关方案,围绕资源加工、绿色高载能、外向出口等类型园区推进零碳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
2. 湖南省:对认定的零碳园区给予省级一次性奖补,最高500万元;
3. 江苏省:对升级创建的零碳园区给予300—800万元奖补,部分地市同步给予配套支持;
4. 广东省:省级对认定园区给予500—1000万元奖补,深圳等地对光伏、储能项目给予投资补助;
5. 上海市:对国家级、市级零碳园区分别给予相应资金奖补;
6. 河南省:对不同等级零碳园区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三)重点支持领域
资金重点支持零碳园区八大领域建设任务,该八大领域明确来自《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重点任务”部分,具体包括:
1. 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开发可再生能源,推进绿电直供、绿证交易,探索氢电耦合,降低化石能源占比。
2. 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开展能效碳效诊断,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节能改造、设备更新。
3.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布局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推动高载能产业绿色转移,实现“以绿制绿”。
4.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固废、余热等资源化循环利用。
5. 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园区电力、热力等设施,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完善绿色交通。
6. 先进低碳零碳技术示范应用:推动产学研合作,落地低碳零碳技术,打造示范应用场景。
7. 能碳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搭建智能化平台,实现能耗、碳排放精准计量与精细化管控。
8. 市场化机制创新探索:参与电力市场,推广碳普惠、碳交易,拓宽低碳发展收益渠道。
四、典型案例与实践经验
(一)国家级试点园区案例
1. 江苏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
构建“绿色能源+零碳产业+国际认证”生态体系,探索“国网构架+绿电物理溯源”绿电直供模式,先导区建成全国首个园区级“一对多”绿电直供生产应用场景,年直供绿电约2033万千瓦时,获英国标准协会(BSI)核查声明认证。
2. 江苏常州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
聚焦动力电池、智能电网等主导产业集群优势,构建“两网一中心”(智慧能源网、智能运载网、零碳场景创新中心)场景创新体系,打造覆盖“发储送用”全链条的零碳生态体系,推动产业与能源协同转型,打造苏南地区零碳园区示范样板。
3. 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零碳园区(省级示范):
以数字技术赋能碳管理,搭建园区能碳监测管控平台,整合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实现绿电自给,推动数字产业与绿色能源深度融合。
(二)标杆示范园区实践
1.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零碳试点示范):
联合上海环交所搭建碳普惠服务平台,汇聚第三方核查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碳中和认证、碳足迹管理等服务,探索市场化零碳管理路径。
2. 广东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零碳园区:
聚焦服务业绿色转型,推广绿色建筑、低碳交通,搭建区域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能耗与碳排放实时监测,打造服务业零碳示范标杆。
3. 四川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零碳园区:
立足生物医药产业特点,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余热回收、绿色照明等技术,配套分布式光伏项目,逐步提升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五、2026年发展新机遇
(一)政策机遇:纳入国家重点布局
2026年,零碳园区正式纳入“十五五”能源发展与产业升级重点布局,成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载体。政策保障、资金支持、要素配置、审批服务等持续优化,为园区申报与建设提供稳定制度环境。
(二)产业机遇:带动绿色赛道升级
零碳园区建设将有力带动新能源装备、储能系统、碳管理服务、绿色制造等领域发展,推动相关技术、产品、模式加速迭代,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市场机遇:支撑国际市场准入
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全面实施,低碳认证与碳足迹管理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条件。零碳园区可为企业提供稳定绿电供给、全流程碳足迹管理,有效降低合规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四川省等多地在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中明确支持企业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开展零碳认证,相关碳足迹管理要求可参考各地方外向出口型园区建设政策。
(四)区域机遇:全国布局加快拓展
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已覆盖全国多数省(区、市),省级零碳园区数量持续增长。中西部地区依托风光资源优势,以绿电直供、产业绿色转移为抓手,成为零碳园区建设的重要增长区域,国家三部门明确要求各地加强对首批园区的指导支持,推广复制其成熟经验。
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507/t20250708_1399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