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品质与身体健康。6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今年江西省拟再投入248亿元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2.04%,较2024年度提高13.31个百分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为97.41毫克/升,较2024年底提高17.81毫克/升。南昌、鹰潭、九江、吉安、新余、抚州、赣州、宜春等8个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80%。新余、宜春、南昌等3个设区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超100毫克/升。
2024年,我省投入241亿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25年拟再投入248亿元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目前,我省累计建成污水管网2.55万公里,处理能力达612.65万吨/日;累计发放排水许可证3.89万本,重点排水户发证率达87.5%,较去年增加2.4个百分点。
研究员观点:
江西省各地方政府若要抓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加大的契机申请资金,可从以下多方面着手: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此次投入的241亿元专项用于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支持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鄱阳湖流域等省内重要流域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就可积极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用于支持能力建设的资金不得超过防治资金下达数的5%。申报时,要确保项目未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准备好资金使用和管理、生态环境改善成效等相关资料,由省级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申报。在项目谋划阶段,要突出系统性、整体性、精准性,避免申报治理技术路线不符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方向、建设后预期目标与绩效目标衔接性不足、运行维护措施缺失、建设成本测算不合理等质量不高的项目。
吸引开发性金融贷款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省 (区、市) 分行,建立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地方政府应积极组织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梳理 “十四五” 时期县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明确设施规模、建设时序、投资总额、融资需求等内容,按照 “成熟一批、申报一批” 原则,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表报至省级相关部门,争取纳入储备库。项目储备要注重质量,避免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确保入库项目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推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
地方政府在污水处理项目中,可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在项目谋划阶段,完善项目包装,明确项目边界条件、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对于新建的大型污水处理项目,合理设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约定政府补贴方式和额度,确保社会资本有合理回报。在项目包装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社会资本的利益诉求,提高项目的吸引力和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