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城扩至300城!城中村改造政策扩围!

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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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此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月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本次通知印发后,这项政策将加速落地。


一是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通知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实施城中村改造,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区位等需求,缩短群众在外过渡时间,让群众尽早住上新房;对城市来讲,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同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可谓一举多得。


三是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外延粗放式发展向内涵集约式发展转变。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这样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这将充分释放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多地积极行动布局。


城中村改造不仅是重大民生项目,也是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机遇,多地已积极采取行动。


东莞市住建局于11月11日公示了《东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3-2035年)》,将构建“大、中、小圈”改造体系,明确了改造体系及近期重点地区。改造策略方面,将采取“需拆则拆、应整尽整”,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


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住建局11月14日发出“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税收指引》的通知”,基于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以改造环节为时间链条、全税种、全周期梳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税收处理规定,用于指导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涉税管理。


北京今年共谋划2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中丰台区占7个且已全部启动,项目数及投资额均居全市第一。丰台太平桥城中村改造项目于11月15日正式启动拆迁,是丰台区首批7个超大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


上海计划到2026年底全面启动66个整体改造项目,力争在2027年基本完成所有城中村项目的征收动迁工作。此前,徐汇区东安一、二村片区旧改地块于10月18日举行了集中搬迁仪式,这也是上海史上最大单地块一次性征收项目。


此外,贵州、新疆等省区也在近期召开了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表示将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


亿科认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关键时期,政策扩围有利于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地方可以结合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尽快开展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更进一步地发挥专项债券的撬动作用。地方可以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中村改造需求,精心挑选项目,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土地整理等重点领域,科学预测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确保专项债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同时,探索创新发行方式,如发行长期限、分期偿还的专项债,以匹配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可适当降低发行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此外,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专项债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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